第(2/3)页 沈暮叹息:“闲得要命,富得流油!” “你做梦呢,不过,这个比喻很不错……咯咯咯!” 柳轻璃在心里暗暗把小年这一天记住,想着以后是不是也要在这个时候给沈暮过生日,还是说:得过两个生日? 吃午饭时,老沈回来了。 还带回来一句话:他接到消息,除夕前姑妈会回来吃年饭。 沈暮对此略感意外,姑妈嫁得远,在巴蜀另一个相隔数百公里的小城市,如果没什么特殊事情,一年都难见上一面。 且在老家这个地方,除夕晚上的年夜饭才是与自家人吃,而在前几天,都是和亲戚朋友吃,同样称作“年饭”。 程玉珍问:“哪一天回来,我好准备菜?” 老沈摇头:“具体哪一天不能确定,估计就二十六、七吧。” 晚上,柳轻璃吃过饭坐在小天井里,抬头望着天空发呆。 “你在看啥呢?” “我在想,为何今年没有下雪。要是下雪了,我就给你堆个雪人,当作生日礼物也不错。” “巴蜀乃是盆地,下雪的机会不多,我长这么大也没见过几场雪。” …… 三天时间转眼即逝,农历腊月二十七这一天,姑妈到了。 但和姑妈一起过来的,还有三叔、三婶,以及沈暮的堂弟沈富。 沈忠顺姐弟三人中,姑妈年龄最大,但不得不承认,仅看面容,她比程玉珍都显得年轻。 即便城里的生活也不容易,比起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人来说,还是有不少好处的,难怪那么多人向往城市。 姑妈和三叔的面相,与沈忠顺有几分相似,毕竟是亲兄妹,只不过姑妈圆脸,三叔长着一张国字脸。 “姑妈大老远赶回来辛苦了。”沈暮热情唤了一声,略作犹豫,又喊道,“三叔、三婶,进屋坐。” 至于旁边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沈富,他仅是看了一眼。 “有啥辛苦的,这里也是我的家啊,两年没回来了,总要看看大家我心里才踏实。” 姑妈脸上挂着歉意:“可惜你姑父和表姐怕累,嫌路远没和我一起回来。” 她的解释比较牵强,因为场中众人都清楚,是那对父女嫌弃农村穷,不愿回来遭罪。 在沈暮记忆中,唯一见过堂姐的那次,他仅有13岁,距今差不多十年时间了,现在,说不准那个没什么记忆的堂姐都已结婚了。 “咳!”谷 三婶清了清嗓子:“大姐刚到小镇就来找我们,非要拉着我们家一起来。” 姑妈在一旁眉头跳了跳,没忍心拆穿。 什么叫我拉着你们来? 我既没有去你们家,也没有拉着谁,明明是你们等在车站,非要跟过来看新房子好不好? 姑妈哪还不清楚三弟一家是什么德行,和她老公一样,典型的嫌贫爱富。 以往,他们都没正眼看过二弟一家人,生怕别人知道双方沾亲带故,可自从听说沈忠顺在顺河堰盖了个小洋房,老早都想回来瞧瞧,只是一直没找到借口罢了。 “都别站着,洗手上桌吧,马上就要开饭了!” 程玉珍上前拉着大姐的手,跨过小院往屋内走去。 后面三叔一家不需要人招呼,跑得贼快。 三婶双眼不停打量四周,暗暗心惊,还偷偷跟儿子说:“这个房子做得比咱家镇上的三居室都好,估计花了不少钱。” 鼻孔朝天的沈富,这才斜睨了沈暮一眼。 他们即便不曾回来,也听熟人提起过,说二伯家的小洋房,都是堂哥在魔都挣钱盖的。 而今天一家人到此,当然不止是看看房子那么简单,而是想找沈暮探探门路,看魔都还有没有适合捡钱的活。 以前的沈富,听别人说魔都到处都能捡到钱,从来都没信过,却在今天看到小洋房后信了。 沈暮都能捡到钱,我为何捡不到? 然而,一向眼高于顶的他,从见面到进门,别说喊一声堂哥,连长辈都不曾打招呼。 “咦,这个妹娃儿恁个好看?” 几人来到餐厅,骤然见到柳轻璃在摆放碗筷,齐齐一怔,尽皆把疑惑的目光落到程玉珍脸上。 沈暮家盖新房的事,已经传了好几个月,大家自然清楚。 但美女富婆随沈暮回家,仅有十来天时间而已,消息并未传得那么快。 “她叫轻璃,是沈暮从魔都带回来的媳妇儿。” 程玉珍立即拉住柳轻璃,介绍道:“来轻璃,这是姑妈,这是三叔、三婶,还有堂弟沈富!” 柳轻璃羞红着脸,却不失礼数,依次叫道:“姑妈、三叔……” 沈富眼里闪着星星,没听说过魔都出美女啊,要是那边的妹娃儿都长得恁个乖,自己是不是也该去捡一个? 他在心里做了衡量,如果让沈暮带自己去魔都;在遍地是钱的魔都找份事做,多半会比开货车还要风光吧? 假如能捡到这种水准的妹娃儿,怎么看都不亏,比相亲遇到的那些货色强多了! “轻璃,第一次见面,姑妈也没准备礼物,给点红包去买件衣……买点吃的。” 姑妈眼前一亮,赶紧从口袋掏出200块钱来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