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2章 审案-《我的奇妙动物园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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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着堂上的老农,很明显,他的女儿并没有继承他的财产。
要想从法理上帮助老农赖账,基本无解。
“将县丞带过来。”陈逊对手下命令道。
官府规定中,需要父债子还的阶段,就是将债务人关押进理欠司的时候。在这个阶段,子女若是想尽孝,可以帮助父母还债赎人。若是不想尽孝,则不用管父母死活。
如果债务人身故且无欺弊记录,其债务也随之消灭(人死债消);
如果债务人有欺弊记录,但已受过处理、财产已经清偿,债务也将因债务人身故而消灭。
陈逊十成有九成九肯定,这就是高利贷积累出来的欠条,刘员外可能只付出了一斗米,但是从老农那里收获却已经非常丰厚,不知道具体数额的利息,还有老农的女儿。
民不究、管不举。
“杖五十,徒千里。”覃文惜字如金的回道,这句话,相当于判了刘员外的死刑。
就这样,无知又盲目的百姓,被这些贪官胥吏、绅士富商压迫剥削,没有尽头。
东莞县丞名叫覃文,是东莞县三个主官中,唯一还活着的一位。
总之,债务人的子女并无偿还其父母生前欠债的法律义务。
之前的县令王旭和县尉乐志都已经死在了陈家庄庄的利刃下,有两位主官的前车之鉴,这位县丞相当的配合,看到陈逊之后立即行礼,显得非常的谦逊老实。
在长期的约定俗成中,做一些违法乱纪的事。
“你可知道,买卖平民为娼妓,也属于逼良为娼?”陈逊一句话就将刘员外的求饶之路给堵死了。
他知道,刘员外要栽了。
本来想认真的审一审这个案子,用无懈可击的辩解帮着老农“打败”邪恶的刘员外,可陈逊最终发现自己根本没有能力做这种高智商的事情。
若是承认这张欠条,那就是助纣为虐。
“大官人饶命啊,是老汉自己把女儿卖给我的,我没有逼良为娼啊。”刘员外也跪了下来,一边磕头,一边大声呼喊。
“还规定:诸欠无欺弊而身死者,除放;有欺弊应配及身死而财产已竭者,准此””
陈逊小时候读过私塾,知道这两句话的意思:
债务人有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,如果恶意欠债不还,将以其财产清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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