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67章 《刑法》-《启复汉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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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午下班回家,刘信启顺着大街溜达。
“夫君,你回来了。”
看来卢仁也将孔戬看的清楚,知道这个人能成为兴汉盟的刀。
“好。”卢仁应下。
周玥已经有些显怀,走起路来不自觉的又稳又慢,就好像是一个大肚婆一样。
刘信启苛刻的对待金国女真民族,是因为他们对汉民族犯下了深重的罪孽。而面对倭人,截止到目前这个时代,他们也只是海盗扣边,还没有做后世那些人神共愤的事情,所以刘信启只会将这个国家毁灭,不会随意的屠戮。
就算是想缴投名状加入兴汉盟,作为新儒学代表的孔戬,也不愿意做一个小兵。
“你看你就没有看今天的报纸,人家报纸上说了,所有养不起的孩子都可以送到‘慈幼局’,由政府养育。”
不参加此次吏员招募考试,是因为他不想从底层开始。
刘信启建立兴汉盟,保护汉民族利益,但是他并不是大汉族主义者。
六月九日,新一期《百姓旬报》刊发。
“哎,这法倒是好法,就是可怜了那些养不起孩子的穷人,今后可咋办。”谈话的百姓叹道。
孔戬可以说是儒家为了应对新崛起的兴汉盟,应对刘信启,推举出来的一个变革者。
看周玥的肚子,就算附了五星武将卡,增加的怀孕时间应该不会太久,刘信启估计年底就能见到自己的孩子。
总体上都是正面的评论,百姓的目光是雪亮的,兴汉盟制定的《刑法》是为了社会公平,并不是为了维护统治者的统治权,所以较旧法,更加倾向于维护普通老百姓的利益。
“可以去慈幼局领养,慈幼局会一直监管领养户将孩子健康养育成人。”这百姓已经看过报纸:“反正就一个道理,这孩子养不起,白送人可以,就是不能跟钱沾边,哪怕自己亲生父母也不能卖孩子。”
等名高到了一定的程度,权和利也就随之而来了。
大汉族主义者是一种歧视、排斥和压迫较小名族的名族主义。
在乱世之中,家里太穷,有时候将孩子卖掉其实是救孩子的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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