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67章 《刑法》-《启复汉》
第(3/3)页
“你要他做什么?”刘信启问道。
“有找人去谈过,没有拒绝,也没有反对。不过他没有参加这次的吏员招募考试,所以我也有些搞不懂,他到底想要做什么。”卢仁回道。
笔杆子好用,自然要物尽其用,光是在新法宣传期间用一用,太可惜了。
“我让罗高去请他,既然他的笔杆子好用,就让他在宣传部工作,刑法施行之后,再将他借调到你这里。”刘信启安排道。
从九日开始至七月一日,后面两期《百姓旬报》都会增加一倍的版面,用来刊发《刑法》中的特殊条款。
“我想用他的笔杆子,应对即将到来的旧儒生的非议。”卢仁回道。
“那有些家庭没有孩子,想买个孩子也没地儿买了?”
一边听着百姓对新法的讨论,一边走回家。
“他想要更多。”刘信启猜测。
名利、名利!
有名就有利。
孔戬不断在报纸上投稿,发表传播自己的新儒学,就是为了名。
从他《新儒学》中特别推崇“大汉族主义”就可以看出来,孔戬是想要缴投名状,然后融入兴汉盟,最终使儒学在兴汉盟体系中,得以延续、生存。
这一期百姓旬报比以往的版面增加了一倍,增加的都是《兴汉盟刑法》中一些典型的条款,每个条款下还举例了一两个案例。
“回来了。”刘信启上前搀扶起周玥的一只臂膀。
“饭都做好了,快吃饭吧,忙了一早上,想来你都饿了。”
“好,吃饭。”
(本章完)
第(3/3)页